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及第一轮专项监督抽查。在选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为检查组组长的基础上,随机抽取评审员和技术专家为组员,组成了4个检查组。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在全市89家机构中随机抽取出17家环境检测机构作为第一轮现场检查的对象。
6月中上旬,4个检查组逐项对照《2019年环境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对被抽取到的17家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人员、场地和设施、检验检测工作流程、检验检测操作等是否持续保持符合资质认定技术条件要求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等进行检查,共计出动12天135人次。
被检查的16家检测机构
共存在77个不符合项
主要问题
超范围检测
➤ 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标准和程序实施检验检测。
➤ 部分机构检验分包行为不规范,存在缺少分包协议、协议内容不完善,分包项目未取得委托方同意等情况。
标准使用不规范
➤ 一是使用未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 二是未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及时跟踪查新。
➤ 三是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四是使用已废止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 五是使用尚未正式出版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仪器设备存缺陷
➤ 一是未严格按检验检测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辅助仪器设备。
➤ 二是存在仪器设备超期未检定/校准行为,且无法提供检定/校准证书。
➤ 三是仪器校准情况不符合要求,设备修正信息不完整。
➤ 四是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设备状态标志不清,使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 五是未按要求对不同仪器设备进行有效隔离,造成不同仪器设备相互干扰,电热仪器与纸质文件共处一室、存在安全隐患。
样品耗材管理不规范
➤ 少数机构样品保管不规范,样品及化学试剂存放于同一场所。
➤ 采样瓶旧标签不及时清理,新旧标签堆叠。个别机构试剂耗材保存不规范,未进行温湿度控制及分类放置。
➤ 实验室标准物质管理不当,存在使用记录缺失、标准物质不符合检测方法要求、标准气体钢瓶不固定等行为。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不符合
➤ 一是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设备使用环境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
➤ 二是未对检测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及控制。
➤ 三是环境条件不满足检测能力要求;四是未按照要求安装监控报警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欠缺
➤ 一些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按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进行修订。
➤ 个别机构通过能力验证后人员出现较大变更,应重新申请能力验证。
➤ 少数机构体系文件、质量文件要素不完善,内容表述不规范。
信息不完善、不规范
➤ 部分机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协议书等内容不完善,原始记录出现内容涂改、信息缺漏、表述不正确。
➤ 个别机构存在委托协议与样品交接单不一致,报告内容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报告数据无法溯源。
➤ 个别机构存在报告采样时间与到达时间不一致情况。
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二)各机构明确检验检测活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主体责任。
(三)市市场监督稽查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开展立案调查;问题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将被列入2020年全市环境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待查名单。
(四)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9月份开展第二轮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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