钾肥厂废水排放监测
所有钾肥工业排污单位均须在其废水总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 1 执行。
表1 钾肥工业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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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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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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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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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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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总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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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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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
自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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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值、悬浮物 |
月 |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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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排污单位 |
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
月 |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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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值、悬浮物 |
季度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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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排放口 |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
半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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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口 |
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
日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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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排水期间按日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监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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