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案例我们

行业新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发布14种危险废物豁免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部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徐亚

联系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hwmd@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抄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返回
列表
上一条建研环境监测固体废物鉴别流程 如何判断危废和一般固废
下一条 出具实验报告的这5个争议问题,官方给出了明确答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