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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环境监测丨关于征集2份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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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
团体标准 编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和《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在研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使标准更具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贴近行业特点及需求,需要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和支持,现对已被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立项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醇类化合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土壤中铜、铅、镉的快速测定 酶联免疫法》。


二、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编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在相应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具有其他代表性,并能够提供人员、经费等资源,助力标准制定工作开展。

(三)参编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并能够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编制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编制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 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 人。 

(三)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编制标准参考。 

(八)参编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九)为制修订工作提供工作经费。


四、参与原则


标准主编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流程及联系方式


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

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连同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7507031@qq.com。

联系人:马杜娟,15920404974 邮 箱:527507031@qq.com 

附件:1.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登记表 

          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登记表(详见阅读原文)提取码GDJY

https://pan.baidu.com/s/1D8OcEwuwqJ9Y5ap6Ppkb6g?pwd=GDJY
提取码:GD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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